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第一条消防管理规定
1、机房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,用过的抹布棉纱等物品,用后应随时存放在箱内或放在室外安全地点,不得乱扔。机房内严禁吸烟或携带打火机。未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同意,机房内不得动用明火;现场必须使用电炉、喷灯时,应做好防火措施。
2、机房与工作室的钥匙配发由动力科信息化组管理,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。不经批准,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房。
3、机房内应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,并指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。要协调治安保卫队定期检查防火设施,发现过期失效防火设备,及时上报治安保卫队更换。
4、不允许在机房内擅自搭接电源,不得使用超大负荷电器。
5、机房附近施工应严格遵守用火规定,并做好防护措施。
6、机房内不同种类的测试电源,应使用不同种类的插座,以防插错高低压电源而造成机障和阻断,电源线要符合耐压标准。
7、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、设备位置。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,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。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。
8、机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,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、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、措施和要领以及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。
9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消防设施,对消防设施不准擅自搬动、也不准挪作他用。
10、测试电器设备是否通电,只许使用测试仪表,禁止用手接触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和用短路等方法进行试验。
11、任何人不能随便更改消防系设备位置。如需更改必须取得主管领导的批准。
12、应定期消防常识培训、消防设备使用培训。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,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,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。
13、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,应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。
第二条机房消防应急预案
信息化网络室机房是我处网络信息通讯的重要场所。重要仪器、设备相对集中,一旦发生火灾,会造成严重后果。特制定火警应急预案。
1、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:治安保卫队值班人员,机房值班人员。
2、报警程序:
(1)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。
(2)即刻通知治安保卫队及相关部门,根据火情大小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(电话119),报告内容为:“神华宁煤集团麦垛山煤矿筹建信息化网络机房发生火灾,请迅速前来扑救”,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。
(3)在处领导领导汇报的同时,派出人员到各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。
3、组织实施:
(1)参加人员:在消防车到来之前,以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,其余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。
(2)大楼内的人员听到报警后,应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,从大楼的消防通道内快速脱离火场,不得恋物。
(3)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展开自救,把人员和重要设备疏散到安全地带,应遵循先人后物的原则。
(4)消防车到来之后,一切听从消防指挥人员的指挥,筹建处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。
(5)使用器具:灭火器、水桶、脸盆、铁锨,水浸的棉被等。
(6)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矿区内的固定消防栓,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。
4、扑救方法:
(1)扑救固体物品火灾,如木制品,棉织品等,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。
(2)扑救液体物品火灾,如汽油、柴油、食用油等,只能使用灭火器、沙土、浸湿的棉被等,绝对不能用水扑救。
5、注意事项:
(1)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,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。
(2)火灾一发生,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。
(3)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,边报警。
(4)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。
湖南民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
2018年5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