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房安全管理制度
目 录
第一章 总则
中心机房是业务数据和管理信息处理的重要部门,为确保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环境和业务数据、管理信息的准确安全,维护机房正常工作秩序,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第二章 机房管理制度
第一条 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须进行出入登记
第二条 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携带磁盘、移动硬盘、便携式计算机、数码照像机等进入机房
第三条 未经同意,所有人员不得带人参观机房
第四条 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将机房内的设备或组件带出机房
第五条 设备进/出机房需填机房出/入记录单,并须管理人员签字
第六条 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在机房内聊天、喧哗,保持机房安静
第七条 为了杜绝火灾,任何人不许在机房、配电间、走廊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、电暖器等发热电器
第八条 设备进入机房之前,需工作人员检查,如发现不符合防磁、防潮、辐射、有异味等,设备不得进入机房
第九条 工作人员不得穿高纤维服装进入机房,如毛线衣、高纤维夹克等,防止工作人员因服装静电而造成设备损坏
第十条 所有工作人员工作完毕后,须将个人使用的物品和纸张带出机房,保持机房整洁
第十一条 未经允许,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搬移机房内任何设备的位置及拔插信号线
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当班时,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,并做好值班记录
第十三条 所有人员进出机房须随手关门,注意安全
1 第三章 机房的常规检查和维护
第十四条 每日巡检
· 值班人员在每天值班上班后应对机房进行检查,其中包括主机和服务器的运行状况、通讯线路状况、门、窗、灯、空调、UPS等设备
· 值班人员在每天值班下班前,应对机房再次进行检查,其中包括主机和服务器的运行状况、通讯线路状况、门、窗、灯、空调、UPS等设备
·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机房管理员
第十五条 维护
· 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的管理和维护
· 对机房内的照明、空调等设备发生的异常状况,机房管理员应及时处理
· 空调设备应每二周检查一次,并对空调加湿罐和过滤棉进行清洁处理
第十六条 机房工作人员都应了解机房灭火装置的性能、特点,熟悉使用消防系统。
标准维护与解释
1. 本标准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每年审视一次,根据审视结果修订标准,并颁布执行;
2. 本标准的解释权归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;
3. 本标准自签发之日起生效。